成都私家调查:妻子的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
一、妻子的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
夫或妻一方去世,遗产先由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平等继承。若没有,由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继承。继承要公平,生活困难、尽扶养义务多的应多分,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未履行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二、妻子的遗嘱如何影响遗产继承?
妻子的遗嘱对遗产继承有重要影响。若妻子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,且遗嘱内容明确指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,那么在其去世后,遗产将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继承。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,具有最高法律效力。但需注意,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,如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遗嘱应采用书面形式等
三、丈夫的遗产继承顺序又是什么
丈夫的遗产继承顺序如下:首先,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协议办理。若没有协议,有遗嘱的,按遗嘱继承。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,按法定继承。法定继承中,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
妻子去世后,遗产继承顺序如下:首先是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,平等地继承遗产。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,遗产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,即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继承。在继承过程中,一般应当均等分配,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